未過試用期辭職,人工點計?代通知金、試用期通知期一覽
喺香港,好多打工仔都試過未過試用期就想辭職,可能係因為搵到更好嘅機會,或者發現份工唔適合自己。但辭職嘅時候,最令人頭痕嘅就係「人工點計?」同「使唔使賠代通知金?」。如果你都面對緊呢個情況,唔使慌,本文會用最清晰嘅方式,為你拆解未過試用期辭職嘅人工計算、通知期要求、代通知金計算方法,以及常見嘅誤區,幫你安心走人。
1. 試用期嘅法律地位:唔係「無王管」
首先,你要明白香港《僱傭條例》並冇強制規定僱主必須設有試用期,但一旦合約寫明有試用期,雙方就受合約條款約束。試用期嘅長短通常由僱主決定,常見為1至3個月,但亦有公司設6個月。喺試用期內,雙方都可以用較短嘅通知期終止僱傭合約,呢個係法律容許嘅彈性安排。
重要概念: 試用期內辭職,通知期可以短過正式員工,但最短通知期係幾多?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如果合約冇明確寫明通知期,就要跟法律規定:試用期內首個月,任何一方可以即日通知,毋須預先通知或代通知金;試用期滿一個月後,就要跟合約規定,通常係7日通知,或者按合約寫明嘅日數。
所以,你第一步要做嘅,就係攞返你份僱傭合約出嚟,睇清楚入面寫咗試用期內嘅通知期係幾多日。好多公司會寫「試用期內首個月即日通知,其後7日通知」,亦有公司會寫「試用期內7日通知」。如果合約冇寫,就按法律默認規則。
2. 未過試用期辭職,人工點計?
辭職嗰個月嘅人工,通常會按你實際返工嘅日數按比例計算。例如你月薪$20,000,月薪制,假設你喺月頭辭職,返咗10日工,咁人工就係 $20,000 ÷ 30日 × 10日(視乎合約點定義「月薪」同「工作日」)。但要注意,好多公司會用「每月工作日數」或者「曆日數」去計算,所以最好睇清楚合約有冇列明計算基準。
常見計算方法:
- 月薪制:通常按月薪 ÷ 該月日數 × 實際返工日數(包括休息日?要睇合約)。
- 日薪制:直接按日薪 × 返工日數。
- 時薪制:按時薪 × 實際工作時數。
另外,如果你有未放嘅有薪年假,辭職時可以折算返人工。但試用期內通常未累積到年假,因為年假係按連續受僱滿12個月先有,所以試用期內辭職多數冇年假補償。
強積金(MPF):僱主必須為你供款,即使你未過試用期,只要受僱滿60日就要供款,但辭職時你唔會即時收到,要等強積金受託人處理。
3. 代通知金點計?幾時先要俾?
代通知金係指如果你冇按合約規定嘅通知期通知僱主,而係即時辭職,就要用錢代替通知期。計算方法係:代通知金 = 通知期內嘅工資。例如合約要求7日通知,你冇通知就辭職,就要俾7日人工俾僱主。
但係,未過試用期辭職,係咪一定要俾代通知金? 唔一定。要睇你嘅通知期係幾多。如果你喺試用期首個月內辭職,而合約規定首個月係即日通知,咁你根本唔使通知期,直接走人就得,冇代通知金。如果你已經過咗首個月,合約要求7日通知,但你只提早3日通知,咁你就要俾餘下4日嘅代通知金。
計算公式: 代通知金 = 月薪 ÷ 30日(或合約指定日數)× 欠通知日數。
特別情況: 如果僱主冇按合約俾足人工,或者有違法行為,你可能可以即時辭職而毋須通知,但呢啲情況比較複雜,建議諮詢勞工處。
4. 試用期內辭職,僱主可以扣人工嗎?
好多打工仔擔心,未過試用期辭職,僱主會唔會扣人工?根據《僱《僱傭條例》,僱主只可以喺特定情況下扣人工,例如缺勤、損壞公司財物、或者預支咗工資。但「未過試用期辭職」本身唔係扣人工嘅理由。如果你已經按合約通知期通知,或者俾足代通知金,僱主必須全數支付你應得嘅人工,包括未出糧嘅部分。
如果僱主無理扣糧,你可以向勞工處投訴,或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。
5. 常見誤區:以爲試用期內可以「話走就走」
好多人都以為試用期內辭職係「自由身」,但其實唔係。試用期只係縮短通知期,並唔代表你可以完全唔理合約。如果你嘅合約寫明試用期內要7日通知,但你第二日就走,咁你就要俾代通知金。所以,辭職前一定要睇清楚合約。
另一個誤區: 以為試用期內辭職,僱主唔會出糧。其實只要你返咗工,就算一日,僱主都要出糧俾你,只係按比例計。
6. 辭職程序:點樣先算「正式通知」?
為咗避免爭拗,辭職一定要用書面形式,寫明辭職日期、最後上班日期,並確保僱主收到。你可以用電郵、WhatsApp或者正式信件,最好有記錄。通知期由僱主收到通知嗰日開始計,所以如果你用郵寄,要預留時間。
建議做法:
- 睇合約,確認通知期(尤其係試用期內嘅規定)。
- 計算清楚辭職日期,確保通知期足夠。
- 用書面通知,保留副本。
- 確認最後糧單,包括人工、代通知金(如有)、未放年假(如有)。
7. 實際例子:幫你計清楚
假設你月薪$18,000,合約寫明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內首個月即日通知,之後7日通知。你返咗工第45日(即過咗首個月)辭職,但只提早2日通知,即係欠5日通知期。
- 你最後返工日嗰個月嘅人工:假設你辭職嗰月返咗15日,月薪$18,000,該月30日,人工 = $18,000 ÷ 30 × 15 = $9,000。
- 代通知金:欠5日通知,代通知金 = $18,000 ÷ 30 × 5 = $3,000。
- 僱主可以從你最後人工度扣起呢$3,000,所以你實際收到 $9,000 - $3,000 = $6,000(未計MPF等)。
當然,實際計算可能因合約條款而異,例如有啲公司用「工作日」計算,或者月薪包含佣金,咁就要另行計算。
8. 如果僱主唔肯出糧,點算?
如果你已經按規定通知,但僱主拖欠人工,你可以:
- 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求助,佢哋會提供調解。
- 如果調解失敗,可以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。
- 保留所有證據:合約、糧單、辭職信、銀行記錄等。
記住,僱主唔可以因為你辭職而扣起你應得嘅人工,呢個係違法。
9. 總結:未過試用期辭職,記住呢幾點
- 睇合約:通知期係關鍵,試用期內可能係即日通知,亦可能係7日,一定要確認。
- 計清楚人工:按比例計算,留意計算基準。
- 代通知金:如果通知期不足,就要俾錢代替,金額係通知期內嘅工資。
- 唔好怕:辭職係你嘅權利,只要跟足程序,僱主必須出糧。
如果你仲係唔清楚,可以打去勞工處熱線(2717 1771)或者上勞工處網站查詢,甚至預約免費法律諮詢。記住,知識就係力量,搞清楚先辭職,包你走得安心。
免責聲明: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,並非法律意見。實際情況可能因合約條款或個別案例而異,如有爭議,請諮詢專業人士或勞工處。